开拍时间 | 2022年04月25日10时起,至2022年04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
拍卖平台 | 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523/04 |
拍卖目录 | 参见《不动产调查情况表》 |
展示时间 | 开拍前 |
展示地点 | 竞买人务必亲自到实地看样 |
报名时间 | 结拍前 |
报名方式 | 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523/04 |
竞买资格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交保参加竞买 |
报名款项 | 竞买保证金59948000元 |
备注事项 | |
相关附件 | |
浏览次数 | 2108 |
不动产调查情况表
不动产名称 | 泰州市周山河街区文化中心南侧4#土地使用权及泰州金融服务区4号商务楼地上、地下等工程 | |||||||
执行裁定书 | (2021)苏1291执恢183号之一 | |||||||
土地使用权 证号 | 泰州国用(2011)第561号 | |||||||
土地 使用权人 | 泰州市普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当前无占有,已清空(工程未实际交付使用) | |||||||
过户情况 | 经营情况 | 钥匙 | ||||||
权利限制 情况 | 查封 | 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 | 已抵押 | |||||||
向买受人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通知当事人 情况 | 1.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 | |||||||
2.泰州市普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 | ||||||||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为本案标的物登记抵押权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 | ||||||||
4.中安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华强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神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南京协成楼宇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建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另案申请执行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 | ||||||||
土地使用权 宗地面积 | 9797.00㎡(证载) | 土地使用期限 | 至2051-01-01 | |||||
房屋楼层 | 地上 | 主楼16层、裙楼3层;地上建筑面积25073.11㎡ (详见特别提示) | 周边 配套 | 配套齐全 (以现场看样为准) | ||||
地下 | 2层;地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14097㎡(详见特别提示) | |||||||
税费承担 | 买方: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时,可能发生两次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等。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税费,按照网拍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及竞买资格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 |||||||
卖方: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时,可能发生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所得税等。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税费,按照网拍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及竞买资格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 ||||||||
备注:1.具体税费种类、金额,竞买人可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2.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时,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取得相应发票后七日内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3.地上、地下等工程系现状处置,办理登记时可能发生两次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特别提示:被执行人未能配合缴纳其应承担的税费导致登记无法办理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其他涉费 | 物业服务、水电气、宽带、电话、电视等其他历史欠费,均由买受人处理 | |||||||
特别提示 | 一、标的土地使用权系分摊形成的面积,无具体“四至”“界址”,有关标的土地使用权详情见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件。(附件1) 二、地上、地下、配电房、公建配套等工程系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代建(该中心主张代建费用及垫付工程款等共计人民币27370491.92元)。地上、地下、配电房、公建配套及消防等工程均未办理竣工验收,亦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后续办理相关手续自行与代建单位协调对接。 三、1.地上部分不动产系现状处置,因未办理竣工验收,亦未办理规划核实,故可能存在违法建设。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自愿接受在竞买后行政职能部门可能对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带来的不利后果,因行政处罚或处理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指向的工程面积是评估机构根据发改委立项面积及规划平面图以及现场勘测情况,所最终确定的面积25073.11㎡,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最终能否办理登记及最终登记确权的面积,需待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符合登记条件时由登记机关根据勘测成果最终确认。 3.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自愿接受今后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部分建筑物、构筑物确认登记的面积可能小于本次作为评估定价的建筑面积,并自愿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4.此外如地上部分不动产最终确权面积大于本次评估定价的建筑面积,则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承诺同意按照评估报告确定的地上部分评估单价等值测算、补足超出部分的面积总价。竞买人参与竞买,即①视为接受:在领取不动产权登记权证后30日内,将该价款交付本院;②并视为承诺:如逾期未自行交付,同意本院责令其交付;如仍未交付,同意本院径行强制执行应补足的总价款。 | |||||||
特别提示 | 四、1.地下部分不动产因涉及到金融广场整体地下工程的分割与面积分摊,其具体的坐落、物理空间、四至均未最终确定,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该事实。 2.本次拍卖所采纳地下部分的面积系根据规划平面图及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出具的函件初步确定,鉴于地下专属部分今后涉及人防工程及公摊面积,故本次拍卖标的中被执行人专属地下部分的面积及物理空间,尚需结合各相邻权人的意见,由行政职能部门最终确定。(详见附件1) 3.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今后地下部分确权登记的面积可能小于评估拍卖的面积,相应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专属部分的位置可能与地上建筑物发生垂直映射偏离等相应的不利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此外如地下部分不动产最终确权面积大于本次评估定价的面积,则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承诺同意按照评估报告确定的地下部分评估单价等值测算、补足超出部分的面积总价。竞买人参与竞买,即①视为接受:在领取不动产权登记权证后30日内,将该价款交付本院;②并视为承诺:如逾期未自行交付,同意本院责令其交付;如仍未交付,同意本院径行强制执行应补足的总价款。 五、本次拍卖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含了工程主体部分及地上、地下工程中的附属工程,附属工程所带来的附加价值在评估报告已有体现。(评估报价详见附件3) 六、该地块系政府统一规划的金融服务区,就“不动产的使用”可能有相应规划及产业限制要求。 |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泰州市周山河街区文化中心南侧
4#土地使用权及泰州金融服务区4号商务楼
地上、地下等工程”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决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本公告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等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活动的标的物为泰州市周山河街区文化中心南侧4#土地使用权及泰州金融服务区4号商务楼地上、地下等工程(特别提示: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相关附件)。一拍起拍价299744200元,竞买保证金59948000元,加价幅度1498000元。
注意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相关条件要求,不具备购房资格、虚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次拍卖活动系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2年04月25日10时起,至2022年04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2年05月16日10时起,至2022年0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本院有权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重新公告。
三、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的,则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交保参加竞买(特殊标的物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须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及限购的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五、标的物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意向竞买人务必亲自到实地看样,未到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果竞买人难以到达现场看样的,请务必查看网拍平台展示的视频信息和图片信息。)
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但须在当次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则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竞买行为。
七、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淘宝网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司法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竞买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请在本次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递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有效证明,以便本院确认并在网拍平台登记后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递交造成网拍平台无法登记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在拍卖前及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异议。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拍辅机构江苏网易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答复咨询的内容或提供的有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不代表本院的立场。
网址:https://sf.taobao.com/0523/04
院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83号
举报监督电话:0523-89691920
咨询电话:18762348000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泰州市周山河街区文化中心南侧
4#土地使用权及泰州金融服务区4号商务楼
地上、地下等工程”的竞买须知
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络司法拍卖应知晓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拍卖活动所发布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系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所制定,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应遵守本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的标的物系泰州市周山河街区文化中心南侧4#土地使用权及泰州金融服务区4号商务楼地上、地下等工程(特别提示: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相关附件)。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交保参加竞买(特殊标的物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注册账户并实名认证。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但须在本次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则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竞买行为。
五、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淘宝网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司法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得自己亲自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请在本次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递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有效证明,以便本院确认并在网拍平台登记后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递交造成网拍平台无法登记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在拍卖前及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异议。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如在拍卖活动结束前的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的,则网拍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
八、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淘宝网司法拍卖系统的提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其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可供交纳竞买保证金,由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竞买保证金即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流拍)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竞买保证金,但如果债权数额小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则应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可以向本院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交纳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竞买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为避免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交纳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数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联系设定合理的交纳额度。各大银行充值和交纳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咨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报名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通知当事人情况:1.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2.泰州市普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为本案标的物登记抵押权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4.中安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华强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神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南京协成楼宇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建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另案申请执行人,已寄送相关通知书和定价材料。
十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公开进行的,本院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显性瑕疵及未知的隐性瑕疵作了必要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影像、视频等信息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本院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在参拍前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察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瑕疵,认真研究标的物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接受《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条款,知晓、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的显性瑕疵和未知的隐性瑕疵。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网拍竞买号、竞价记录、拍卖成交价等信息。
十四、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60日内将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拍卖成交价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健康支行;账号:6232636100132368617。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本院通知为准。
十五、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交纳拍卖成交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本院重新组织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竞买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六、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交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买受人不需要交纳拍卖佣金。
十八、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承担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拍卖成交后土地使用权过户时买受人可能需垫付全部税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九、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作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二十、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一、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未知潜在税费,请竞买人谨慎竞买。
二十二、竞买人应遵守竞买须知的各项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不得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本院有权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二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的相关文书,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提供的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五、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可向本院拍卖辅助机构江苏网易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